港澳台联考,学制的一种,是内地为了向港澳台招生而兴起的一种学制考试。联合招生考试于每年5月第三个周末举行考试。全国联合招生考试分为6个考区,分别是北京、上海、福州、广州、香港、澳门。
一、报考步骤
报考条件
首先要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
对于港澳地区考生,须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对于台湾地区考生,须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
全国联招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联招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eeagd.edu.cn)。网上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进行注册,输入报考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在网上缴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550元人民币,港澳考区缴费方式自定),并预约现场确认报名的时间、地点。
2.现场确认报名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并按预约时间到相关报名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时,向报名点提交以下报名资料,所有提交的资料需为正本且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限内,其中应届生毕业证明、成绩单、华侨居留权认证书须留下备查。
(1)港澳地区考生须出具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须出具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须出具的材料:
①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
②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③考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4)所有考生应提供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在联招办报名网站补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5)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报名点同意后方可委托亲属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考生电子相片、报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3.华侨考生须在广州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地点可以选择北京、上海、福州或广州。持香港、澳门地区高中学历的港澳台考生必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的香港或澳门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并参加考试。
报考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四)现场确认报名地点
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8283 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3536 7070)。
福建:
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电话:(0591)8621 5678,传真:(0591)87841 550);
②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政编码:361006,电话:(0592)5703 107,传真(0592)5703 106)。
广州:
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邮政编码:510632,电话(020)8522 0130,传真:(020)8522 1340)。
香港:
①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3628 8787 / 3628 8711);
②香港中国旅行社下列各区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1号(电话:2832 3888);
北角分社:香港北角英皇道395号华丰国货商场地下1号铺(电话:2565 0370);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 号得宝大厦2楼(电话:2998 7888);
尖沙咀分社:九龙尖沙咀弥敦道27-33号良士大厦1字楼(电话:2315 7171);
将军澳分社:九龙将军澳东港城商场二楼209号铺(电话:2628 6118);
观塘分社:九龙观塘牛头角道300-302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电话:2343 8243)
荃湾分社: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189号地下(电话:2499 1377);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电话:2475 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连城广场七楼717-718号铺(电话:2692 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宝湖道3号宝湖花园商场223号铺(电话:2657 2883);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号嘉华大厦1/F A铺(电话:2618 8188);
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04-05室,电话:2893 6355);
④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上环苏杭街69号25楼2501室),电话:(2542 4811)。
澳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2856 3033)
报名地点如有变动,以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五)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联招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审核。
2.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后,在联招办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经公示的考生方可参加联招考试。公示后被举报查实资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
二、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
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科满分为150分,每个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理科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文科考试大纲》(第2版)。
考试时间
每年5月第三个周末举行考试,其中星期六
9:00—11:30考试科目为中文,13:30—15:30考试科目为英语;星期日9:00—11:00考试科目为数学,13:00—15:00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16:00—18:00考试科目为化学、地理。
考试地点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广州 由联招办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答题方式
全国联招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阅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内答题,在指定区域外答题不予计分。
其他事项
1.报考高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术科考试,术科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应尽早与拟报考的高校联系。
2.准考证在考前一周领取,具体领取方式详见联招办报名网站公告。
三、志愿填报
(一)全国联招考试成绩公布后,6月中下旬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填报志愿网址与网上报名网址一致。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报考预科的考生还可填报5个高校预科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报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不合格或没有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录取
(一)联招办于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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